| 许江 (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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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人民网
23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上发帖称,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后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还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该帖一发出,在网络上引起较大反响。
24日,记者采访了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
陈献辉介绍,4月26日,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到泸州办理私事。当日下午2点34分,许江入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宾馆915号房。入住后,许江将其携带的公务用枪放在枕头下面。下午6点30分,许江因与朋友会面匆忙离开宾馆。“许江当时离开宾馆时并未退房。”陈献辉说,许江离开时,将他携带的公务用枪滞留在枕头底下。
晚上8点左右,许江回到了915号房,此时枪仍原样摆放在枕头下。
“事发当日我局即决定许江停止执行职务,并对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问题立案调查。”陈献辉说。
陈献辉说:“经过我们对当事人的调查,以及之后的走访,当事人没有承认他们发生了关系,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当天两人发生了关系以及有所谓的不正当关系。”
据悉,合江县纪委已对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