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本报B02版以《收费标准谈不拢,想吹冷气还得等》为题,报道了瀍河回族区居业美丽家小区一期8号楼业主们的遭遇。几天过去了,小区的空调是否已经开放?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该小区业主。
“那个孕妇邻居几天前已经生了,这几天应该出院了,可直到今天物业也没开空调,到外面租房子也来不及了。”业主陆女士说。
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陆女士等几名业主代表仍在瀍河回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
陆女士说,为了尽快开空调,业主们已经同意物业提出的按面积收费方案,但在收费金额上双方分歧很大,物业提出的每天每平方米0.16元,业主们无法接受。
面对目前的僵局,业主们究竟该怎么办?洛阳晚报律师帮帮团律师平艳玲给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作为中央空调的管理方,物业公司有义务定期向业主公开中央空调的运行费用,如果确实按照流量收费会亏损,需要修改收费标准,则应在业主知情的情况下与业主协商修改。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可以通过价格鉴定公司等中间机构协调双方进行定价。不过,我市目前没有资质完善的此类价格鉴定机构,需要到北京、上海等地鉴定。
第三,建议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通过合法途径更换物业公司。
平艳玲表示,随着人们居住水平的逐渐提高,采用中央空调制冷、制热的小区也会多起来,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相应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