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资本市场天地宽,从此融资不再难。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有天壤之别。非上市公司大多通过自身积累或向银行贷款融资,而上市公司就不同了,其融资方式有很多。
除了上市之初的首次公开募股融资,上市公司还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增发新股、配股等。
增发新股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新股可以募集较多的资金,但是审批严格,审批时间较长,而且会稀释每股收益,降低控股股东的股权比例。
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还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这就是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非公开进行的,可以向大股东定向增发,从而提高控股股东的股权比例,也可以向其他人或机构定向增发,从而引入财务投资人或战略投资人。
另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向其原股东配售股份,即配股。需要注意的是,配股对控股股东的资金要求较高,需要控股股东有足够的资金或资产进行认配。当然,配股对业绩有摊薄效应。
上市公司还可以发行公司债。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期限较长,一般是5到10年,有利于公司长期规划,利息在税前列支,有一定抵税效应。
如果上市公司想弥补短期周转资金不足的情况,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各有优劣,企业有时候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特点是其为混合式证券,即发行初期为债务,进入转股期后,投资人会根据市场价格和发行条款的约定,自主选择是否转股,如转股,则债务融资转变成股权融资,如不转,则上市公司需要在债券到期日偿还债务。
另一种半股半债的融资方式是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它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的创新品种,本质上是附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即上市公司以较低利率发行公司债,并附送若干公司认股权证以弥补低利率,上市后,债券和认股权分开交易,可以实现 “一次发行、两次融资”,其中两次融资分别是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和权证行权(股权融资)。
除了上述几种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还有其他融资便利和工具,如银行授信额度增加、中期票据等。需要注意的是每种融资方式都有其优劣之处,而且条件各不相同,上市公司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