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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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家住高新区的市民赵先生又喜又忧。喜的是,他的独生女儿考上了大学;忧的是,女儿每年5000多元的学杂费对这个贫寒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根据大学减免学费的相关政策,赵先生向户籍所在地相关单位申请开具家庭困难证明却遭拒绝,这让他想不通:家庭确实困难,可这个证明为啥就开不成?
1 女儿考上大学,他却为学杂费犯愁
2010年,不幸突然降临在赵先生一家。为了给患重病的妻子治病,身患三级残疾的赵先生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六七万元的外债。2011年,赵先生的妻子因病去世。
后来,赵先生到三门峡一家企业做门卫,月收入1700元。
今年,赵先生的女儿考上了郑州的一所高校。得知这一消息时,赵先生既为女儿考上大学而开心,又为女儿每年5000多元的学杂费而头疼。除了父女俩的日常支出,赵先生的工资还要用来偿还外债,并没有结余。
几天前,赵先生的女儿接到了大学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上说,学校将每年对持地方政府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学生减免1800元学费。因此,赵先生想按相关政策申请开具家庭困难证明。
2 申请开具家庭困难证明,却连遭拒绝
23日,身在三门峡的赵先生委托其表妹到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开具家庭困难证明,但其表妹未见到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负责人。
赵先生的表妹后来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该负责人表示,赵先生不符合开具家庭困难证明的条件。
第二天,赵先生的表妹再次来到该局,但还是未能见到那名负责人。随后,赵先生拨通了那名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说,赵先生不是低保户,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所以不能给他开具家庭困难证明。赵先生提出,想与该负责人见面,对方劝赵先生不用跑这一趟,即使来了也没用。
赵先生不理解的是,自己家里确实困难,而那名负责人说自己“这不符合,那不符合”,并拒绝见面。赵先生说,对方为啥不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解释呢?
3 听了详细的解释,赵先生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28日9时许,洛阳晚报记者在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门口见到了赵先生,由于双腿残疾,他行动十分不便。
洛阳晚报记者和赵先生在该局依然没有见到赵先生之前联系过的那名负责人。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见到了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杜倩。
了解相关情况后,杜倩向赵先生解释称,学校对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际上是国家对特困人员的教育救助,使用的是国家社会救助资源,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普通高等教育阶段享受教育救助的学生必须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人员。
由于赵先生并不是低保户,他的女儿也不是特困供养人员,所以其女儿不符合国家教育救助标准,也就不能开具家庭困难证明。
随后,杜倩又向赵先生解释称,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开具家庭困难证明的负责人应该是知道赵先生不符合相关条件,又不想让赵先生白跑一趟,所以才不让赵先生前来与其见面的。
杜倩就那名负责人没有详细向赵先生介绍有关政策而致歉,并提出让赵先生提供详细的家庭情况材料,看看能否通过其他途径,在政策范围内让其女儿获得一定救助。
赵先生对杜倩的解释表示理解,并对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对此事的处理表示满意。
“杜局长把政策给我说清楚了,我心里也就没啥疑惑了。”赵先生说,“虽然无法开具家庭困难证明,但我会想其他办法给孩子凑学费,谢谢洛阳晚报对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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