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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大”)生产的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蒙牛的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香草口味牛奶3款产品,把 调制乳标成“牛奶”卖,遭到一名职业打假人起诉。
1 有新旧包材共存现象
1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庭审理重庆光大的诉讼案。
职业打假人叶光表示,在原告认可的基础上当庭调解,重庆光大已认错并承诺改正,同时承担诉讼费用,但法院未对产品名称标识是否合规作任何判断。
蒙牛方面对此回应称,公司的调制乳产品均在产品包装上有明确标识,自7月份开始,公司已对相关产品的包装陆续进行了强化调制乳标识的改进,短期内在市场上尚有一些新旧包材共存的现象。
2 产品标识不醒目比较普遍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即GB7718-2011(以下简称GB7718)关于食品名称的要求,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上述调制乳虽然都在食品标签上有关于 “调制乳”的标识,但与“×××牛奶”的大字标识比起来,显得不够醒目。
GB7718还专门提到,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识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 调制乳是不是牛奶?
叶光表示,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才是牛奶,而调制乳从原料和理化指标上看都不属于牛奶。
巴氏杀菌乳的定义是,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灭菌乳分为超高温灭菌乳和保持灭菌乳,处理工艺不同,但都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
叶光直言,牛奶和调制乳两种产品其内在质量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纯”,而另一个是已经添加了20%的水和食品添加剂,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产品。“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产品包装上标明的执行标准是GB25191,也就是调制乳,根据GB7718规定就只能称之为“调制乳”。
“重庆光大作为合法取得生产各类牛奶及其制品的企业,不可能不清楚上述国家标准,因此有理由怀疑该企业在这款产品上存在故意不用产品的真实名称,而冠之以‘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误导消费者。”叶光在诉讼中称,“背后是经济利益在作祟,一吨牛奶卖1.2吨的产品出来,20%的水当成牛奶在销售,利润是比较大的。”
经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调解,重庆光大同意向叶光退货款67.5元,赔偿500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名资深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调制乳还牵扯到一大堆相应问题没法解决,比如以生鲜乳为原料直接加工得到的产品,国际标准叫“milk product”,不能有任何添加,在国内还做不到,故不能采用国际标准,所以叫“调制乳”。但这只是一个过渡概念,未来会与国际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