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点半,正值下班高峰,各种车辆把本来就不宽的路面挤得像“静脉曲张”。
我开着轿车小心翼翼地往前挪。突然传来一声响,我赶忙刹车,下车一看,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上我的车后保险杠了。
我笑着告诉对方:“你追尾了,要负全责哦!”
对方苦笑着说:“没办法,太挤了。我给你点儿钱,你自己去修吧!”
我说:“别慌,先把车靠边停下再说吧!”
把车停到路边后,我才发现车后保险杠被撞得不轻。对方有些紧张和沮丧,见此情景,我的心一下子软了,于是大手一挥:“你走吧,我自己修!”
他愣了片刻,马上回过神儿来,连声道谢,然后骑上车一溜烟跑了。
我蹲在车后,边看边想自己这样做是否合适。对方既然撞了别人的车,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以后少出事故、不出事故。
往这个方面考虑,我放走撞车人的做法,看似宽容,实则是在害他——害得他没有担当和责任意识,从而更加漠视交通规则。
看来,对待交通事故,分清责任,酌情处理才是上策。当“滥好人”、不讲原则的做法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