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7版:洛阳·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购房发现问题,可打投诉电话
与去年同期相比
日均减少25%
名优电动车展圆满落幕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4 年 9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将对房地产市场实行日常动态监管,6个城市区房管部门齐行动
购房发现问题,可打投诉电话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司马莉 王丽媛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对房地产市场实行更广泛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民如果遇到公示信息不全或购房纠纷,可拨打监管电话进行投诉。

    1    群众投诉居高不下,巡查队伍建立

    市房管局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已接到210件针对房地产销售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投诉。市房产监察大队已对20余起涉嫌违法的案件立案处理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群众投诉长期居高不下,我市决定建立巡查队伍。为方便监管,从本月起,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高新区等6个城市区房管部门都将建立日常监管专业队伍。按照要求,每个城市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队伍原则上不少于4人,这些人员要进行巡查商品房销售现场、初审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受理房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等工作。

    2    对于新建商品房,每月巡查这些

    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现场必须在显著位置向购房群众公示11项信息:在售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购房提示”,“购房办证明白卡”,公示在售房屋销控表,各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项目全部销售人员信息。

    6类行为也是巡查内容:是否存在无证售房;是否存在捂盘惜售;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是否公示房地产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书;代理售房的机构是否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代理机构是否代理销售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时,是否将“办证提示”作为合同附件附在购房合同之后。

    针对以上问题,各城市区房管部门将每月对辖区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至少巡查一遍。

    3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每季度巡查这些

    房地产经纪机构,则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营业执照,洛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信用档案查询网址,区局监管部门投诉电话,交易资金监管账号,洛阳市房屋经纪委托协议、洛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本机构、分支机构全部经纪人员信息,分支机构还应公示设立该分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各城市区房管部门将每季度对辖区全部经纪机构以上内容的执行情况至少巡查一遍。

    4    违法违规企业将被暂停业务办理

    房产相关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操作,将受到严惩。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够现场整改且无严重后果的,监管人员将责令其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监管人员要明确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对存在不规范交易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监管部门将进行约谈,对责任人给予警示。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约谈责任人后仍不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市房管部门将关闭其“网签”功能,暂停其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备案等审批业务。如监管部门发现开发企业涉嫌无证售房,代理机构涉嫌未备案售房、代理无证房等违法行为,将把相关责任单位移送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并给予行政处罚。

    5    发现问题,您可投诉

    为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6个城市区的房管部门和市房产监察大队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涧西区:64150102、64150113

    西工区:63225180

    老城区:62629857

    瀍河回族区:65171967

    洛龙区:65962158

    高新区:64332520

    市房产监察大队:63205037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