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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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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一个足球场的告别”?
没压力就没动力?
信中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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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听风
如何解读“一个足球场的告别”?
本报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新闻背景】 9月1日,位于深圳莲花山脚下的展鹏足球场结束了长达12年的运营。据悉,这片每周可接纳约300支业余球队的绿茵场或将被两栋高档写字楼取而代之。今年年初,在得知展鹏足球场被规划为商业用地、面临拆除之后,一些球队发起了“反对拆莲花山球场建高楼之全民大签名”活动。截至3日凌晨两点,已有28740人投反对票,比例高达95%。(9月4日《扬子晚报》)

    深圳莲花山展鹏足球场关门了,这事儿在当地媒体圈形成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种强调民生,主张维护踢球者的权益;一种强调法治,提醒球场的非法性质。

    从情感上说,偌大一个足球场,十多年陪伴,承载了多少青春与激情,市民多有不舍实为人之常情;从法理而言,这样一个足球场,却是鸠占鹊巢,霸着政府储备用地的位置,不清不楚地进行着商业运营。

    数万人投票反对,确是民意。在展鹏足球场之前,深圳已有至少8个业余球场先后被拆掉。球场越来越少,不少的草根足球队为了踢球不得不四处“打游击”。这是问题的根源。当地文体局称,据不完全统计,福田区有57个足球场,其中有部分属于学校管理,未能全面面向市民开放。换句话说,拆不拆展鹏足球场并非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拆了之后,这些球队该怎么办?

    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背离法理的煽情,无异于胡搅蛮缠。早在2012年,由于深圳儿童医院停车难,占用国有储备用地的展鹏足球场被“切一刀”。彼时,尽管有争议,但大家了解到了展鹏足球场“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储备用地”的事实。两年过去,公众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也加深了“个体极端意见诉求的表达不能左右司法”的共识。多打几场球固然很爽,但是,“展鹏”必将成为城市法治进程中的一个怪胎,其背后的执法与监管问题也越发突出。

    二是球迷的合理诉求,也要找到一个制度化的出口。不少人说,展鹏足球场既是非法用地,“被拆”就天经地义,但有一个事实无法遮掩:市民原本就有限的健身、运动空间,正在被高楼大厦所侵蚀、挤压。那么,在这样一个节骨眼儿上,地方部门能不能推进两件事:一方面是加快现有运动场地的开发与开放,提高既有场馆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尽管寸土寸金,还是要在前置规划阶段考虑为体育产业多辟一方绿洲。

    国家体育总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亿,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1.2平方米,远低于日、韩等周边国家的平均水平。国务院9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大众健身。那么,深圳“一个足球场的告别”,能否成为新球场的开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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