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CI)和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当日公开宣判。GSKCI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最大罚单,马克锐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到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GSKCI为扩大药品销量、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贿赂销售模式,以多种形式向全国多地医疗机构从事医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被告人马克锐、张国维、梁宏、黄红、赵虹燕等公司高管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积极组织、推动、实施贿赂销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黄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GSKCI及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马克锐能够主动从英国返回中国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单位自首。其他被告人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检察机关也当庭建议减轻处罚。
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GSKCI罚金人民币30亿元;判处被告人马克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驱逐出境;判处被告人张国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梁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赵虹燕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黄红有期徒刑二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