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9时,上海召开发布会,公布《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记者了解,与此同时浙江方面也在召开发布会。此前,国务院确定上海、浙江为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综合试点。
高考成绩总分660分
《方案》已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由上海市政府印发。
《方案》要求,从2017年起,上海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考成绩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合并本科一二批招生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要求,从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院校则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对于上海春季高考,《方案》要求,从2015年起,将上海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
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应届高中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情况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