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
□据
《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
近日,微博工作人员转发给法制日报记者一条微博链接,微博中称,“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就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200毫升一袋的血,中国红十字会(简称红十字会)卖给医院价格为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红十字会就获利39.35亿元,医疗卫生部门获利上百亿元”。
1 微博博主 博文中的数据及真实性毋庸置疑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多名网友转发了这条微博。记者随后对这条微博中所说的内容进行了求证。
记者联系上这条微博的博主@爱国者,向其询问数据来源等问题,@爱国者回复,“博文中的数据及真实性毋庸置疑”。
在互联网上搜索,记者发现,近期,这条信息还出现在多个论坛、贴吧、博客中。
从相关报道中记者看出,目前被网友转发的该微博,是多年前某网文的变体。截至9月17日上午,还有网友“接力”转发这条微博。
2 红十字会总会 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际情况是否如博文中所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记者,“红十字会卖血获利39.35亿元”的说法严重失实。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献血法对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该负责人表示,多年来,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
3 献血法规定 公民用血时只付采集、储存、检验等费用
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付血液采集、储存、检验等相关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上述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规定免交或者减交上述费用。
据报道,血液的成本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血液采集耗材费用,二是各类检测试剂费用,三是宣传费、电费、停车费、血液储存费、运输费等。
献血法还规定,来源为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对于“非法采集血液”“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来源为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献血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用血互助金”让用血者产生怨气
早在2011年,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就发微博质疑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一袋血200毫升,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500元。”
当时,腾讯新闻“今日话题”指出,红十字会是辅助无偿献血的一个机构,完全不参与采血、供血的环节,更无卖血的可能性,真正的问题出在“用血互助金”上。
举例来说,比如辽宁省规定“实行无偿献血互助金制度”,临床用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参加无偿献血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3倍缴纳“用血互助金”。
也就是说,你在辽宁医院需要用血时,如果你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那么你用200毫升的血,不仅要交国家规定的220元,还需另付660元的“用血互助金”。几乎每个省都有类似的规定。这是毫无疑问的乱收费,也是让用血者产生怨气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