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开始施行。为督促企业如实填报、公示信息,方便公众监督,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我市各县(市)、区企业信息公示部门的咨询、举报电话,群众如发现企业、商户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按照企业、商户注册登记所属辖区向相应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条例》规定,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面对社会公众开放,群众可对企业公示内容进行监督。一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或者对企业公示的信息有疑问,或者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的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同时,针对企业、商户近期反映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有时不能正常注册登录的问题,他提醒说,选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的,首次登录时须先到“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栏,注册备案后方可登录;另外,注册登录时,须对企业的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企业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若这些内容和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时的信息不一致,就很可能导致注册失败。其他有关注册、公示的具体事宜,企业也可拨打各县(市)、区企业信息公示部门的咨询举报电话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