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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
陈晨 | |
□据
新华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继续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等。
我国拟设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在会议上,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我国大修反腐刑罚条款,9项死刑罪名拟取消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法条修改引人瞩目。
这次修正案一揽子修改了15个反腐刑罚条款中的6个条款,可谓“大修”,修改主要针对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和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两个方面。
草案拟删去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的五千、五万、十万等具体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保留适用死刑。
此外,草案从三方面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一是对多类行贿犯罪增设了罚金刑,二是严格了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三是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定。
同时,草案拟进一步取消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9项死刑罪名,并抬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草案如通过,我国的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项减至46项。
最后,草案新增多项措施严厉惩处各类网络犯罪,其中拟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民告官”范围拟进一步扩大,间谍行为将有明确界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根据草案三审稿,“民告官”范围拟进一步扩大。
草案三审稿在受案范围中增加一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同时,增加了相应的判决形式,规定法院可判决被告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草案在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主体范围基础上,也作了适当扩大,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做出行政行为的组织”纳入行政诉讼主体,并对行政机关应诉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处予以了强化。
提请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间谍行为做出了明确定义,充实了规范权力行使和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并对涉案财物的处理进行了明确。
此外,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子女或可以选择不跟父母姓
作为会议的另一个焦点,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解释草案同时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也就是说,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此外,解释草案明确,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名字的选取需要规范,“欧阳成功奋发图强”“赵C”等标新立异的姓名将不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