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年龄大、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退休后以部分养老金偿还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收入的不稳定性导致其中很多人没办法连续缴纳社保,直接影响退休后的社保待遇。
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有16.73万人,其中城市区参保13.47万人,县(市)参保3.26万人。截至2014年6月,上年度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有81946人。
为帮扶和鼓励我市年龄大、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社保,通过延长缴费年限提高退休待遇,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印发<洛阳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贷款助保实施办法>的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洛阳银行贷款缴纳社会保险。
该模式由市社保局、洛阳银行协作,以商业银行贴息贷款方式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问题:由洛阳银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以优惠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10%)办理缴费贷款;由市社保局办理缴费手续,记载个人账户;银行贴补退休前贷款利息,在借款人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后,以基本养老保险金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