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公于洛阳确立了礼乐制度,启迪儒学之先驱,奠基中华之人伦。史学界称 “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大有关系者,唯周公一人而已”。是以,今以文载道,设立“周公文学奖”,纪念中华文化伟大先师——周公。
稿件体裁:散文、诗歌、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已发表、未发表均可)
内容题材:须包含河洛文化、周文化元素,风格不限,但应健康向上。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奖项设置:
■最佳小说奖1人
(奖金5000元,发证书)
■最佳散文奖1人
(奖金5000元,发证书)
■最佳诗歌奖1人
(奖金5000元,发证书)
■入围优秀奖10人
(不发奖金,仅发证书)
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参赛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箱投稿,统一为word格式(请作者提供真实姓名、个人简介、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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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小说选刊》杂志社、河南省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洛阳国典实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牡丹》文学杂志社
特别说明:凡投稿者,则默认为允许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编辑、修改、出版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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