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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 星期

不要当官的 不要太老的 不要推荐的
两院增选院士,处级以上官员原则上无资格候选

□据 《新京报》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而新的办法或细则则提出多个遵循去年修改后的章程精神的新规。

中国工程院内部人士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焦点1】

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上限下调5岁

“官员院士”一度成为院士制度改革中外界关注的焦点,研究院士制度多年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曾表示,“仕而优则学”是“官本位”文化影响的产物。此次两院院士增选,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此外,在对候选人的规定中,此次中国工程院调整了候选人的年龄上限。按照此前的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焦点2】

增加院士终选,全院投票选举

此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组织院士进行。自今年开始,这一内部选举将成为“初选”阶段,两院均增加了全体院士“终选”的环节。

如中国工程院规定,各学部选举结果经主席团审议并被确定为终选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进行会议或通信投票终选。

中国科学院则规定,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初选,由各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进行。终选候选人名单则由学部主席团审议各学部常委会关于增选工作来确定。

【焦点3】

院士提名渠道由3种变为2种

在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单位推荐”或“归口部门推荐”的渠道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至此,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以及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再无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权力。

去年两院均通过修改章程对院士提名作了原则性规定,如工程院章程提出,提名渠道由3种缩减至2种,即院士提名与有关学术团体提名。

此次增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提名渠道统一,均由院士与中国科协提名。如中国工程院明确委托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学术团体的提名工作,由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学会负责提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候选人。

【焦点4】

首次明确贿选行为,院士收礼金或撤销称号

与之前语焉不详的“院士违纪违规”相比,此次新规首次对“贿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新规要求,院士不得收受候选人、身边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

如有院士违反该规定,那么将会在学部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次评审和选举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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