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此前在欧洲巡展的“肉身坐佛”已经我国文物部门初步确认为1995年从我国福建盗出的章公祖师像,近日已从匈牙利布达佩斯博物馆撤下。继圆明园兽首艰难“回家”之后,追索“肉身坐佛”再次引发人们对海外流失文物的关注。
1 佛像身份基本被确认
匈牙利博物馆日前展出一尊千年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经福建省文物部门初步鉴定,该“肉身坐佛”是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
福建文物专家通过走访村民群众、收集相关遗物、查阅历史资料,获得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资料,特别是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遗物与记载,基本确认佛像的身份。
祖师信仰是闽南地区宗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于北宋。多名村民回忆,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法号普照,在北宋年间圆寂后,被镀金塑成佛像,因真身的四肢和身首俱全,因此被称为“六全祖师”。
2 “回家”提上日程
目前已知该“肉身坐佛”是一名未透露姓名的荷兰私人收藏家通过“合法途径”购得。根据博物馆理事会规定,有争议的文物不能展出,佛像能否继续巡展尚不得知。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舒琳表示,文物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充实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为该“肉身坐佛”的身份提供更为充分的佐证,并同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该文物的确认和追索工作。
3 国际追索非常复杂
专家表示,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非常复杂,佛像“回家”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肉身坐佛”从中国盗出的事实仅得到我方证实仍不够,还需要得到对方国家的确认。此外还要通过司法调查还原整个证据链,包括偷盗、走私、出入境、交易等环节,如能找到责任人,中国可参与刑事诉讼,通过司法判决,将文物索回。
如果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或者文物所在国家认定文物持有者为“善意持有者”,则需要双方通过协商,直接与持有者接触和游说,并对持有者进行“合理经济补偿”。
此外,追索海外流失文物除了依法追讨,还有商业回购、外交谈判和捐赠等方式。
相关案例
鼠首和兔首“回家”
我国大量的珍贵文物在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的战乱中流失海外,相关国际公约约束力无法溯及公约生效前流失的文物,捐赠成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途径之一。
清末英法联军烧劫圆明园后,十二生肖铜兽首构件流失海外140多年。2009年,佳士得拍卖行在巴黎举办的伊夫圣罗兰世纪拍卖会上,鼠首和兔首被拍出3000多万欧元天价,胜出的中国竞标者蔡铭超却以“无法将非法流失的拍卖品带入中国境内”为由拒绝付款。2013年,皮诺家族从原持有人手中买下这两件兽首,捐赠归还中国,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正式“安家”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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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作参照
据介绍,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主要针对馆藏文物,此次从福建流出的“肉身坐佛”不属于此类。
第二个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95公约”。该公约签署国只有37个国家,荷兰虽然在1996年签署该公约,但至今该国议会尚未批准,因此该公约对荷兰目前并不具备强制法律约束力。此外,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使得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作参照。
延伸阅读
海外文物追索任重道远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致使大批中国珍贵文物流失海外,逾千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表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要加大国内文物保护的力度以及加大打击文物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抓监管是防止文物流失的根本做法。
此外,要充分利用好国际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的法律武器,依法追索流失到境外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