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河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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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 星期
【河洛典故】
向雄忤旨
□记者 寇玺

都说做人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是人偏犯我,还让我向他示好的情况,应该没人愿意遇到,而西晋的向雄偏偏遭遇了这样的郁闷事。

《世说新语》记载,西晋初期,向雄是河内主簿,有一件公事,本和他没有关系,但是太守刘准为此事勃然大怒,不仅对向雄动了杖刑,还让他走人了。

后来,向雄做了黄门郎,刘准做侍中,两个人虽然在一个衙门里工作,但互相从不说话。晋武帝得知此事后,命令向雄去找刘准恢复上下级应有的和睦关系。得到这个命令后,向雄很无奈,只好跑到刘准那里,说:“我受皇命而来,可是我们之间上下级的恩义已经断绝,怎么办?”说完扭头走了。

武帝得知两个人还没有和好,就生气地责问向雄:“我让你去和刘准恢复关系,怎么现在你们两个人反倒绝交了?”

向雄说:“古时候的人,按礼法推荐官吏,也按礼法贬其官职;现在的人,举荐别人时恨不得将其抱到怀里,贬职时则恨不得把对方推下深渊。我不故意挑起争端已经很不容易了,您让我怎么和刘准修复关系?”武帝听了向雄的解释,也就没有再勉强他。

晋武帝希望手下和睦,扮演和事佬的角色我能理解,可是让向雄主动和之前整他的人示好,用现在的话说,这让向雄“情何以堪”啊!

有句老话说得好,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讲到礼仪,在向雄去找刘准的时候,真正的君子就应该趁着“台阶”下,为旧事道个歉,留给后人的故事没准儿就会有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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