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胡婷婷
核心提示
日前,“周日律师咨询室”婚姻纠纷专题活动举办,15名通过晚报律师帮帮团微信公众平台报名且领到“咨询密码券”的幸运读者参加了本次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前来的咨询者全为女性,律师表示,在他们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女性也是婚姻纠纷的主要诉求者。
活动现场
女性咨询者的离婚心理多为“止损”
4月26日活动当天,涧西区的刘女士是最早到达现场的读者,43岁的她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她说婚一定要离,但“不会让儿子知道”。
刘女士说,她和丈夫结婚15年了,很早就想和他离婚,因为他对家中大小事不管不问,对自己也不关心,甚至对儿子也有些冷漠。“经济原因一直是我没有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她说,她没有正式工作,每月的工资不足以养活自己和儿子,多数时候需要向丈夫“伸手”。“不过,我现在想通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种日子我实在无法忍受了,钱我可以自己想办法。”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平艳玲表示,从她14年的从业经验看,打响“婚姻保卫战”的多为女性,在婚姻出现问题时,更易提出离婚的也是女性,“多数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她们的心理都为‘止损’,感觉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相信离婚后不会比婚内过得更糟”。
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丈夫长期不和我说话,起诉离婚时能说他家暴吗
求助人:陈女士 年龄:32岁 婚龄:3年
我29岁结婚,当时通过相亲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因为年龄大了,家里和周围环境的压力很大,认识不到半年,我就和他匆忙结婚了。
恋爱时,我以为他是内向不爱说话也没有过多在意,结婚后,他动不动就因为芝麻绿豆大点儿的小事和我“冷战”,几个月不和我说一句话,也不赡养家人、不承担家庭责任,我的精神压力很大,跟他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在起诉离婚时能说他家暴吗?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
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里确定婚姻关系破裂的硬性条件,即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就可以认为符合离婚的条件。常见的家庭暴力包含殴打、体罚、虐待等手段。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冷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常常致使受害人产生严重的精神疾患。然而由于其隐蔽性很强,法律制裁的操作难度较大,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界定。
在本案中,一方和另一方不说话是否构成“冷暴力”,个人认为,要看该手段是否对另一方造成身心上的严重摧残和伤害,是否影响夫妻正常生活的继续,如果构成的话,从长远考虑,可以构成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另外,陈女士和她的丈夫不能沟通,是否试过通过第三方协助沟通,若能协议离婚对双方都有利;若协商不成,可先离婚,离婚后再考虑分割财产的问题。
案例二
在检查出患了癌症后老公提出离婚,他是否构成遗弃罪
求助人:杨女士 年龄:28岁 婚龄:两年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感情一直不错,没想到一年前我检查出患了癌症,老公突然就变了,对我越来越没有耐心,在我身边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我本来就已经很痛苦了,现在他竟然还到法院起诉离婚,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发短信他也不回,要不是考虑到我的父母年纪大了,我真的不想活了。
现在我正在放疗期,但心里的伤痛比身体还大,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法院会判我们离婚吗?他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遗弃罪?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
对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来说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情形会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
刑法中的遗弃罪是指家庭成员对家庭的中年老、年幼、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因杨女士并不符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条件,所以其丈夫对她并不构成遗弃罪。 如果最终双方离婚,杨女士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又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就是说,如果最后走到离婚这步,杨女士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她其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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