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涧西区两家企业到银行办理贷款和转账业务,都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他们都有不诚信记录,名单都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即“黑名单”中。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造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其中包括未进行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工商部门提醒,未进行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在6月30日前随时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haaic.gov.cn),在线填报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和20个工作日内产生的企业即时信息。登录填报时要用Firefox、Chrome以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无法自行在线完成年报的个体工商户等可就近到工商所填报纸质年报。已停业的企业和商户要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以免仍被系统自动认定为该报未报,列入“黑名单”。
●遇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未依照条例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即企业未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未依照条例规定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即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