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网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流程及注意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符合以下贷款条件的基础上,您可按贷款流程办理。
1.出售的房屋必须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2.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近期连续按月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借款人无未偿还完的公积金贷款。
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购房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合同、贷款资金划转协议→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房屋他项权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注意事项
一、贷前业务
1.借款人(买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由信贷柜员对申请人贷款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预审,确定能否贷款;
2.买卖双方到二手房交易市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二、了解贷款额度、贷款年限
三、贷款所需提交资料
1.买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2.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或土地证过户受理单)复印件3份;
3.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买卖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4.买卖双方建设银行卡复印件(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3份;
5.首付款收据(由买卖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6.卖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7.过户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3份;
8.河南省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住宅)复印件3份;
9.洛阳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3份;
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11.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1份。
注:请按照上述顺序逐套整理好资料,贷款面签时请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
■如若使用本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冲还贷款本金的,需携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账务专用章)1份。
四、办理贷款时需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原件四份,委托书格式请登录www.lyzfgjj.com下载)。
(张宝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