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头的“京A”车牌,在有些人眼中是身份象征、特权载体,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手中,是收受贿赂的工具,他以此“交换”了商铺、住房、金条……
5月25日,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办理“京A”车牌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 “京A”车牌成了“摇钱树”
今年61岁的宋建国,2014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宋建国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月25日10时20分许,宋建国被带入法庭。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牌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通过马桥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购买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给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在庭审中,宋建国对于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但辩称指控中有合计1530万元的事实不属于受贿性质。
▲▲▲ 被告人多次表示认罪、悔罪
据了解,宋建国自己喜欢字画,早年认识了经营北京融德画廊的孙某某。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先后介绍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盘古氏公司负责人郭某、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某某等人到孙某某的画廊购买字画,而这几个人均找过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宋建国都帮他们办成了。孙某某称,他和宋建国形成默契,只要宋建国介绍买卖,他就和宋建国分成儿。至案发前,宋建国因此获得的收入高达1530万元。
宋建国利用权力也形成了“圈子腐败”。经查明,其司机杨常明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分别为多人在办理“京A”车牌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43.8万元。
“最大的祸根就是在车牌上出现的问题,以车牌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车牌敏感,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儿。”宋建国没想到,自己竟一语成谶。
在庭审中,宋建国多次表示认罪、悔罪。
▲▲▲ 多名警务人员因“京A”车牌被查获
事实上,宋建国并非因“京A”车牌落马的第一个官员。此前,包括北京市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在内的多名警务人员因“京A”车牌被查获。“京A”车牌究竟为何让人“趋之若鹜”?
在小轿车尚未普及的年代,“京A”车牌大多数是党政机关使用的,由于当时交通管理不是很严格,因此一些挂有“京A”车牌的车辆逐渐成为特权车,甚至在百姓心目中蒙上了神秘面纱。
据介绍,由于当时并未实施“车牌终身制”,因此大量“京A”车牌在车辆报废后被交管部门回收。
那么,宋建国是如何以“京A”车牌进行权钱交易的?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想再使用这些车牌,需要通过交管局、车管所的内部审批,才能实现报废车车牌的重启。
于是,围绕“京A”车牌的审批,宋建国及其家人、秘书、司机、中间人、有需求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