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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星期

郑州“皇家一号”案首次宣判
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其他9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5年及以下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 (网络图片)

□据 新华社郑州5月25日电

5月25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涉嫌组织卖淫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宣判:11名主犯中,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3年11月1日,河南警方异地用警,出动近千名警察查封了号称“中原第一大会所”的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2014年3月,“皇家一号”涉嫌组织卖淫案侦查终结,13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1月29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对“皇家一号”经营负责人陈加贵等11人提起公诉。随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4日至6日依法对陈加贵等11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对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任文模在“皇家一号”大量招募公关小姐,并明码标价组织他人卖淫。根据调查,“皇家一号”会所自2012年8月开业至查封,在短短1年3个月里共招募公关小姐4500余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任文模在“皇家一号”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另外,陈加贵在“皇家一号”非法销售中华、玉溪等香烟28765盒,营销收入43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宣判中,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加贵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王国付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任文模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决被告人胡勇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10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8万元不等罚金。

据悉,这是“皇家一号”案首次宣判。其余涉案人员的宣判随后在新乡市的4个基层法院陆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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