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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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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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动物该如何处理?
□记者 寇玺 文/图
●刺猬
注意事项:救助站的救助员王哲说,刺猬属于洛阳的重点保护动物,市民在没有办理养殖证的情况下不能家养。看到刺猬,不要把它带回家,因为它有很大气味,爪子和牙齿也比较锋利。
处理办法:看到没有受伤的刺猬,不要打扰它,如果担心它在路上被车碾轧等,可以在周山森林公园、洛浦公园或是隋唐城遗址植物园这类植被丰富的地方放生。遇到受伤的刺猬
●鳄龟、巴西龟
注意事项:捡到龟后,如果不能分辨是什么品种,最好别放生。我市市民捡到的龟,大多是鳄龟或巴西龟,都是最危险的外来物种,会对本地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处理办法:把它交给救助站。
●各种野鸟
注意事项:猫头鹰、游隼、红腹锦鸡等各种野生鸟类,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买卖或养殖。这类野鸟脾气大、胆子小,品种不同,饮食习惯也不一样,被捉捕家养会受到惊吓,导致它们不吃不喝,很可能无法存活。
处理办法:遇到野鸟,如果没有受伤,就不要捕捉它们;如果已经捕捉了,建议及时在植被较好的环境中放生。
猫头鹰白天处
●蜥蜴
注意事项:我市曾有市民在小区内捡到一只巨蜥,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一般情况下,体型较大的蜥蜴属于亚热带动物,较为凶猛,不能在本地放生。作为保护动物,它们以腐肉为食,身上病菌很多,也不能在没有办理饲养证的情况下家养。
处理办法:如果遇到,建议交给救助站处理。
●海狸鼠
注意事项:曾经在高露洁广告里出现过的海狸先生,在洛阳也有人捡到过。海狸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喜欢吃水果,不过,这些人工养殖的海狸鼠很可能不适应野外环境。
处理办法:您若捡到了,在林业部门办理养殖证的情况下可以家养,也可由救助员处理。

天气越来越热,正值动物繁殖、外出觅食的时期,我市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在市区捡到刺猬、乌龟等动物,不敢随意放生,又不知该如何处理。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向市周山野生动物救助站(以下简称救助站)进行咨询,总结出前些年市民在洛阳捡到过的各种各样的动物,并告诉您这些动物该如何处理。

提醒:您若在居住地周围见到了不知名或不熟悉的野生动物,最好不要因为新鲜就把它们捉起来带回家。野生动物崇尚自由,不少都是“暴脾气”,还有可能伤到您,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打扰它们的“私生活”。

如果您看到的野生动物受伤了,也不用扮演好人角色把它们带回家,因为在不知如何处理伤情的情况下,很可能耽误救治。建议您及时拨打110,救助站的救助员会对受伤动物呵护和救治后合理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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