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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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谭丽群涉嫌受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退休11年,一直在美国养老,62岁的谭丽群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晚年生活会变成这样。谭丽群的被查与2013年落马的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有关。
2014年4月2日,谭丽群被广州市纪委调查。4月21日,广州市纪委通报谭丽群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
【检方指控】
在珠江新城一地块项目上受贿40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主要领导期间,先后认识了张鹰和谭丽群。谭丽群先后担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政处征地科科长、建设用地处副处长、处长、市场管理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张鹰先后担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政处土地利用组副组长、房地产管理处交易管理组组长、土地监察处副处长、房屋销售处副处长等职务。谭丽群、张鹰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片区的征地、用地、拆迁补偿等事项给予支持和便利。
沙河镇一共有9块自留地,全部交给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开发,珠江新城这块地经过谭丽群等长期控制,开发条件逐渐成熟,地价上升。2004年7月,谭丽群等将珠江新城G1-2地块合作开发权转让给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费人民币约354万元。谭丽群等通过广州市日福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币约22,228,451万元。谭丽群、张鹰、梁甘孺等将这笔钱套现,曹鉴燎分得人民币900万元,谭丽群、张鹰、梁甘孺各分得人民币400万元。谭丽群用分得的部分款项购买了广州市番禺区华南碧桂园翠云山苑12座1108房。
【被告供述】
●和曹鉴燎是工作关系
据检方指控,1996年,曹鉴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找到谭丽群商议合作开发一块地,之后要求广州市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沙河总公司)将名下的珠江新城G1-5地块(后调整为G1-2)合作开发权交与谭丽群,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据悉该公司是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下属单位。
谭丽群在庭上说,自己和曹鉴燎是工作关系,早在他当沙河镇镇长时就认识,“只是工作关系,没有其他私人关系,平时也很少见面”。
公诉人反问谭丽群为什么曹鉴燎会找到她,而不是其他人。谭丽群说,当时曹说“我们都是老朋友了,认识十几年了”,于是她找到了广州市巨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联公司),因为这个1995年成立的公司有她先生的股份。
●帮曹鉴燎介绍公司
“我只不过是帮曹鉴燎介绍公司。”谭丽群表示自己仅仅是牵线搭桥,并且巨联公司是在同等条件、没有任何优惠的情况下,取得土地合作开发权的。
检方指控,1997年8月4日,巨联公司的梁甘孺(另案处理)与广州市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兴建商住综合楼合同,并交纳了30万元订金。合同签订后,曹鉴燎让谭丽群将日后获取的收益分一份给张鹰,张鹰就此参与进来,并参与办理相关手续。
1999年5月,由于巨联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无法办理开发商加名手续。
此时曹鉴燎再次找到谭丽群,问其是否认识有开发资质的公司,于是谭丽群找到符晓舟。“告诉他这么个事儿,问他是否愿意加入,当时其公司没有其他单子,就加名进来了。”之后,符晓舟以广州市鸿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伟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首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此时该土地的控制股东变为沙河总公司和鸿伟公司。1999年12月,30万元订金退回到巨联公司在香港银行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