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多项议程后于1日上午闭幕。此次会议的议题引人瞩目。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就职要进行宪法宣誓
本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相较于6月24日决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时规定的65字誓词,通过的决定无论从字数上还是内容上都做了调整,字数共70个字。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这恰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民主的表现。”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表决通过国家安全法 将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共7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为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该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