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日至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和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古树名木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及稀有、珍贵树木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根据条例草案,今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对保护所需经费予以保障,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或出资保护古树名木。
对于擅自移植、砍伐、挖除、填埋、转让买卖古树名木等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砍伐的古树名木和违法所得,赔偿损失,并处每株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针对社会聚焦较多的“中国式过马路”、摩托车与电动车闯红灯等问题,我市交警部门开展了经常性集中治理,自今年5月1日至今,查处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5883起。
又讯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吴喜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杨松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5月22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报告中认定,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洛阳浩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喜明,为了获取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涉嫌行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拟对吴喜明采取强制措施。
6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报告中认定,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洛宁县华威公司董事长杨松峰,为了获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涉嫌单位行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拟对杨松峰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