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民网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审判期间,田玉林多次举报通化原市委书记刘保威。
公式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22.759万元
司法材料显示,田玉林案共涉及3名商人,分别是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瑞成、吉林金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赵志平、吉林省祥元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太俊。
最终判决认定,田玉林任通化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22.759万元,其中4处房产共折合人民币3556.532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中,田玉林数次举报时任通化市委书记刘保威。
田玉林的家属称,田玉林与刘保威一直不和。
赵运恒律师表示,今年3月田玉林写完举报信后,将其提交给了合议庭。庭审当天,田玉林再次举报了刘保威。
公式举报材料现无法查证是否属实
在举报材料中,田玉林称,刘保威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并将该地低价转让给其友人,并以红星美凯龙的名义建设,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此外,企业摘牌由通化拆迁办借资。田玉林还举报称,刘保威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
对于这一举报,判决书认定,“田玉林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材料现无法查证是否属实”。
赵运恒称,田玉林表示举报材料递交后并无纪检部门就举报内容找他谈话。
据了解,刘保威在田玉林审判期间被调离通化市委书记一职。2015年4月22日,吉林省政府决定,指定刘保威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前,田玉林已经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等待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