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刘沛沛
近日,在晚报律师帮帮团微信公众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咨询有关交通意外纠纷的问题,我们特从网友提问中挑选了一个较为典型的问题,请晚报律师帮帮团律师来解答,希望对有类似困惑的您有所启发。
【问题】
下公交车时受伤,但公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市民王女士:前不久,我乘公交车到高铁龙门站乘坐高铁,谁知道在下车时发生了意外,公交车司机在我一只脚落地、另一只脚还在车上时,突然发动了汽车,我一下没了重心,摔在了地上,造成腿部骨折。后来,我去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我拿着鉴定结果到公交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被告知公交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车上乘客不属于交强险理赔对象,因此他们拒绝赔偿。我想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
【律师分析】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仁利:
本案涉及一个较为典型的法律问题:车上人员在下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为所乘车辆交强险的赔付对象。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
我认为,在本案中,车上人员王女士已经转化为除车辆方和保险公司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应予以赔付的范围内。
认定王女士已转化为第三方的原因是王女士身体的大部分已离开车体,并且事故发生在车体外。除此之外,交强险设立的目的是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弥补伤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保险公司赔偿王女士的损失,符合交强险设立的初衷。
在现阶段,如协商不成,建议王女士起诉公交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照现有证据,她应该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律师提醒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坐稳扶好,并提前准备好下车,以免因慌忙下车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