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底,河南省共有146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员被判刑。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开始后,河南省执法干警重点打击“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行为”。例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等12种行为,都是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
截至今年6月30日,河南全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2131人,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146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35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4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5人;以构成其他相关罪名判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