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硕 特约记者 范广卿
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7月初我省实行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此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施范围自即日起扩大。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从7月1日起,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调整为1600元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
每月1120元调整为1280元,上调160元,增幅约为14%
我市各县(市)区均执行这一标准,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稳岗补贴范围扩大
自即日起,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申请条件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 上年度未裁员,若裁员则裁员率须控制在4.5%以内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