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刘沛沛
核心提示
“周日律师咨询室”婚姻保卫战专题活动26日如期举办,15名通过晚报律师帮帮团微信公众平台报名成功的读者参加了此次活动。我们从当日的咨询案例中选出了两个,请晚报律师帮帮团律师解答后与您分享,希望对在婚姻中有类似困惑的您有所帮助。
案例一 婚前签的“忠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市民李女士:我与老公去年6月通过相亲认识,后来结婚。在婚前,我们签了一份“忠诚协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发现一方出轨,则出轨方给予另一方10万元的赔偿金并无条件同意离婚。今年5月,我刚生完孩子,发现他竟有了外遇。我决定离婚,要求他履行“忠诚协议”,但他说我们签的协议是无效的。我想知道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宁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夫妻之间就放弃财产或由出轨方给予受害方一定的赔偿金达成协议的,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且是在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平等条件下自愿签订的,内容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协议。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就是法律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规定。这一条规定仅是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具备可操作性。不过,基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过错方向无过错方出具的“忠诚协议”具备可操作性,一旦协议中约定的事实发生,在离婚时就可依照执行。
【律师提醒】 男女双方签订“忠诚协议”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不要在出轨方出轨现场拿出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其立刻签字,这会被认为是在“胁迫”状态下所签,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从“忠诚协议”的内容来讲,如果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等的相关条款,是无效的;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也是无效条款。同时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一方的基本生活,约定的赔偿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数额畸高的,法院不会认可。
另外,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忠诚协议”一般在判决离婚时才可能被支持。不离婚只要求按协议赔偿的,法院立案的可能性很小。
案例二 为买二套房“假离婚”,现在真要离,首套房算谁的?
市民陈先生:我看中了一处楼盘,有限购令后,已拥有一套房产的我想再买一套得多花不少钱。于是,我和妻子约定先去离婚,把现有房产转移到她名下,由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之后我俩再复婚。
计划如期实施,但复婚一年多来,我俩争吵不断,妻子决定真离婚。她说,原来那套房子在复婚前登记在她名下,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二套房子是我们共同买的,离了也有她一半。这让我傻了眼,她是全职太太,两套房子的购房款基本都是我负担的,她提的条件我实在无法接受。如今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
本案涉及的第一套房产,双方在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对其归属有明确约定,并且也已履行过户手续。虽然双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但对房屋权属没有其他约定,第一套房产的权属应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处理。目前,若陈先生不能提供对第一套房产双方另有约定的证据,房屋属于其妻子复婚前的个人财产。
第二套房产的购买时间在离婚后,若在复婚前的房款是陈先生离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的,这一部分就属于陈先生的复婚前个人财产,在复婚后偿还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 在法律上,无论夫妻双方为何种目的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结束了,是否复婚由双方自愿决定。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应留存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还原事实。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求助、咨询,请联系洛阳专业律师推荐中心张律师,电话:186037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