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对于两个文件中的具体条文,社会上有不少困惑及争议。日前,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曾嘉接受了记者采访,解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
【数量调控】
大城市出租车数量不可能完全放开
徐文强说,对于出租汽车数量进行管控,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相对比较长,特别是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高,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二是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为了避免和防止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地进入市场,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出租汽车数量失控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其他二线城市,是不是要实行数量管控、怎样实行数量管控等,需要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鼓励中小城市探索市场运力调节,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城市将来预期可以放开,有的城市现在也可以放开,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由于交通拥堵、尾气污染等因素,特别是道路资源的有限性,出租汽车数量管控不可能完全放开。
【“份子钱”】
合理确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对如何减少“份子钱”这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此次改革中也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份子钱”的标准,并且要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份子钱”的项目构成和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网约车】
要有专门标识,方便乘客辨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是要有一些标识的。
曾嘉表示,网约车有专门标识,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避免与普通社会车辆混淆,方便乘客辨识;第二,更好地对网约车服务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当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有所不同,网约车应与上述有一定区别,相关内容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这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想建立网约车与传统巡游车错位经营的新格局, 网约车提供差异性的高品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