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5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意见》明确,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反垄断执法,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
《意见》还提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
《意见》明确了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
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
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