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洛阳晚报》记者请市劳动仲裁院专业人士详解了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遇到劳资纠纷,您不妨拿起劳动仲裁这个武器来维权。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市劳动仲裁院院长董建民介绍,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如果您有关于劳动仲裁的疑问或需要投诉的问题,均可拨打市劳动仲裁院的咨询投诉电话6993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