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7日说,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制订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李忠说,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并已形成了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
李忠说,从养老保险来看,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出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办法。人社部正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制订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李忠称,按目前的管理体制,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县三级,将分布在各级的结余资金,特别是分布在市、县的结余资金逐级归集到省一级,是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重要前提。人社部目前正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划拨的办法,规范资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之间划入和划出的流程,明确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协议签署的有关要求。“我们将抓紧开展工作,按照2016年启动实施的目标,尽快出台办法,确保地方委托投资资金及时到位。”他说。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可按规定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同时要求制定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李忠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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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入市该如何经营
□据 人民网
2015年8月23日发布并生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地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入市比例及投资比例。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和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由于市场涨跌、资金划拨等原因出现被动投资比例超标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比例调整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易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