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
根据该预案,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实行三级预警,分别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级别,启动后将分别从扬尘防治、工业废气减排、机动车减排、社会管理等四个方面加以控制,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黄色预警
部分公务车停驶,非绿标车限行
●启动前提
300<AQI≤400,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
●防治减排举措
◆扬尘防治强制措施
城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除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外,产生扬尘的建筑施工、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停工停业,散流体原料的混合、筛选和搅拌停工停业,建筑垃圾的转运和清运等作业停工停业,水泥搅拌站、沙场、采石场停工停业,产生扬尘的农业作业停工。
◆工业废气减排强制措施
城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除燃煤机组和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水泥熟料生产和包装企业全部停工,油漆涂料喷涂作业全部停工停业,矿产露天采选、装卸、运输作业全部停工停业;其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日排放大气污染物减少10%。
◆机动车减排强制措施
城市区对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区域限行,过境车辆绕行限行区;公务车停驶30%。
◆社会管理强制措施
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城市区禁止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橙色预警
幼儿园和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启动前提
400<AQI≤500,且持续时间超过2天。
●防治减排举措
◆扬尘防治强制措施
扬尘防治强制措施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除了城市区,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等也将执行。
◆工业废气减排强制措施
城市区和以上五县(市)境内有关单位和企业,除燃煤机组和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除了在黄色预警下采取的强制措施,热处理蘸油工艺和铸造翻砂工艺停工停业;矿产露天采选、装卸、运输作业全部停工停业;其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日排放大气污染物减少20%。
◆机动车减排强制措施
城市区和以上五县(市)县城区,都将对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区域限行,过境车辆绕行限行区;公务车停驶30%。
◆社会管理强制措施
除了在黄色预警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城市区和以上五县(市)县城区还将禁止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红色预警
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启动前提
AQI>500,且持续时间超过1天。
●防治减排举措
◆扬尘防治强制措施
红色预警的扬尘防治强制措施较黄色预警在范围上扩大到全市域范围。
◆工业废气减排强制措施
全市境内有关单位和企业,除燃煤机组和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其余燃煤锅炉全部暂停使用。除了在橙色预警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其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日排放大气污染物减少30%;如果情况严重,还将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
◆机动车减排强制措施
城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城市和县城的公交车、执勤的执法车、抢险作业车辆和整车运输“肉菜蛋奶”等农副产品保障城市生活的车辆除外;无环保绿色标志的车辆在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行驶。
◆社会管理强制措施
除了在黄色预警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全市范围禁止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一切大型群体性室外活动;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具有应急职责以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
(本预案内容以最终印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