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北京晚报》
行驶中的三轮摩的撞上了路边违法停放的面包车,家属认为三轮车司机老杨因事故诱发脑溢血不幸去世,起诉面包车车主陈亮(化名),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48万余元。日前,该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 撞上路边车,摩的司机死亡
今年3月19日早晨,陈亮从租住的小区出门,准备到院外开车。因为租住的是老旧小区,小区内没有停车位,居民停放的私家车占满了小区外的人行道。
“院里人的车都停在这儿,我当时把车停在马路牙子上面,路边还有护栏挡着,没占路。”陈亮说,他发现自己的面包车车门边停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司机头歪在一边,车门还开着。
陈亮说:“那人看着像喝多了,我叫他没反应,后来有人说,他刚才撞到我车上了。”看三轮车司机的状态不对,陈亮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
出事的司机正是老杨。和老杨一同在地铁站等活的朋友见状,赶紧通知了老杨的妻子马女士。当马女士赶到现场时,老杨已经被送上救护车,经过抢救,最终不幸去世。医院的诊断显示,老杨是因高血压脑出血,继发脑疝、脑干损伤死亡。
2 停车者认为自己责任为零
尸检报告称,不排除本次交通事故在死者脑出血中具有诱发因素,由于家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无法明确死亡原因。由于死亡原因无法查证,因此交管部门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并未确定双方责任。
老杨的母亲、妻子、儿女将陈亮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他们认为是陈亮的违法停车,导致老杨的死亡。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总计近百万元,由于老杨没有驾驶证,三轮摩的也不可以合法上路,因此他们仅主张同等责任,也就是要求陈亮承担50%的责任。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法庭再次组织了法医鉴定,由于未进行尸体解剖,鉴定意见仅能认定,老杨最终临床死亡原因考虑为高血压脑出血,继发脑疝及脑干损伤的可能性大,不能排除本次事故与老杨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参与度,也就是陈亮需承担的责任,在1%至20%。
陈亮不认可这份鉴定结论:“车就停在路边,我人都不在车上,我的责任应该是零。”
老杨的朋友反映,在事故发生前,老杨就已经有犯困的症状。当天老杨发生事故,是因为躲避城管执法。“这表示死者早已有脑出血症状,只是恰巧在急于躲避时,情绪高度紧张,导致脑溢血发作而无法控制车辆,这才发生了事故。”陈亮的代理律师李慎波表示,死者的死亡结果和交通事故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3 庭审:原告被告都喊冤
这次已经是该案件的第三次开庭了。
老杨去世时年仅45岁。“他平时打零工,开三轮车拉活,我在附近卖菜。”马女士说。
“事故是诱因,鉴定结论说得很清楚,老杨自身的疾病并非他的过错,不能因为疾病而减轻对方的责任。”杨家的代理律师黄海洋说。
陈亮也对这场飞来横祸感到冤枉:“是他撞的我的车,他无证驾驶,为何要我承担责任?周围人也是这样停车的。”
因为这次意外,陈亮着急上火而中风,导致半身不遂,现在靠器械才能勉强行走。
保险公司则表示,老杨自身应该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不同意杨家的诉讼请求。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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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致10余人受伤
因为随意停车造成伤害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在北京密云,曾经因违法停车发生过一起造成10余名路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4辆车违法停放在公交站台前,等车的路人不得不站到道路上等候公交车,而恰巧路过的奥迪车司机师某错踩了油门,一头撞向这串违法停放的车辆。之后,4辆车相继撞击,停放在最前面的车还撞伤了附近的多名路人。
密云法院经审理,判决师某承担事故60%的责任,违法停车的4名司机分别被判决对事故承担1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的赔偿额近120万元,由各被告按照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