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装喇叭,就是让人用的,使用权在每一名驾驶员的手上。对这个“权”,用?还是不用?目前可以说全靠自觉。
交警部门介绍,在市区一些允许机动车借道的路口,机动车鸣笛催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现象非常突出。这一点,相信天天在路上跑的人都有切身体会。如果行人和非机动车遭遇后方借道的机动车鸣笛催促,一旦让了,开车的是过去了,但行人和非机动车可能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或遭遇危险。谁也不想为了机动车方便,而出让自己的安全,但就是那喇叭声催得人很烦,烦得不行只好让让。
前几日,一个朋友告诉我,当她第一天开车上路时,借慢车道拐弯,前方有俩骑车人在等红灯。这时,副驾驶座上的朋友“教”她按喇叭,她却淡定地说:“我这是借道行驶,没有权利按喇叭。”
是呀,为什么那么多人本没有权利乱按喇叭却按了?用咱老洛阳人的话说,乱按喇叭的人都认为自己穿着有理布衫哩。他们觉得应该提醒前方注意,有必要催促前面的人或车快点儿,或者是急需表达自己焦急与愤怒的情绪。反正按一下或按两下,谁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就是交警来了,也得要证据。
确实,对乱鸣笛现象,真没啥好的治理办法,听说有的城市设计了喇叭开关,要求驾驶员进入禁鸣区域后就开启开关,关掉喇叭。这办法也难推行——毕竟,喇叭在关键时刻还是有用的。
一些人可能觉得,不就是按几下喇叭,有点儿吵而已,没啥大不了的,可事实证明,乱鸣笛不但扰民,还会要命。
在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被逼到那个份儿上之前,奉劝那些认为自己穿着有理布衫的人,自觉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