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市公安局发布《洛阳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交通安全违法及交通肇事逃逸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截至11月底,我市警方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千余条,其中有效举报线索101条,累计发放奖金1.2万元。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了七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四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举报电话、地址、奖金数额,欢迎群众举报,并承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
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最高可奖励两万元。自《办法》实施以来,市交警支队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处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量大幅增加。
9月23日,重庆交巡大队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在一上午的时间内,连续查处两起超员案件。
当日7时50分许,重庆交巡大队接到举报,一辆小型面包车在秦岭路附近接送孩子,涉嫌超员,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其查处。经查,苏某驾驶一辆未取得校车资质的小型客车,准备将孩子送至涧西区某幼儿园,该车核载8人,实载13人。
当日9时25分许,重庆交巡大队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在中州西路上,一辆正在行驶的校车涉嫌超员。民警随即设卡盘查,查处该车。该车核载18人,实载21人。两名举报人分别获得了500元现金奖励。
截至11月底,我市警方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千余条,其中有效举报线索101条,涉及套牌、未取得校车资质上路行驶、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超过有效举报线索总量的20%。
对有效举报线索,警方按照线索的价值分别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开通申请报奖程序绿色通道,提高发放奖金的效率。
哪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如何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详见《洛阳晚报》7月22日A05版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