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刘嘉仪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农民及外来人员购房优惠政策。从南阳来洛工作的赵女士了解到该项政策后,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却被告知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为此,她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66778866进行求助。
我市日前出台新政,提出从12月1日起,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员来洛购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等多项购房优惠政策。从南阳来洛工作的赵女士在晚报上看到这一消息后非常高兴,于12月1日在我市某楼盘挑选了一套房子。可是在付首付款时,她被开发商告知无法享受这一优惠,原因是她看中的房子单价为每平方米6800多元,超出了规定限价。
为此,《洛阳晚报》记者近日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在市地税局业务办理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新政中的契税补贴一项,是参照我市于2012年下发的《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意见》实施的。根据该意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上限为“交易均价的1.4倍”,即成交单价不高于每平方米6020元。由于赵女士挑选的住房单价高于这一标准,因此无法享受新政带来的优惠。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本月10日,由于相关申请审批表尚未下发,目前无法进行登记,我市还没有人成功申请购房补贴。不过,这不会影响相关人员按规定享受新政优惠,您若符合条件,可拨打63917167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