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在孟津县小浪底镇后村的一条路上,村民陈自强看到一只大鸟,当时另有一人准备把鸟带走。陈自强觉得这只鸟跟老鹰一样,于是告诉那人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应当报警求助。随后这只大鸟被孟津县森林公安带回,经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程师马朝红鉴定,该鸟为普通(kuáng),隼(sǔn)形目,鹰科,吃鼠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给它喂了食物和水后,将其放归自然。
记者 杜卿 通讯员 梁国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