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高中生持3000元假美钞去银行兑换,自称这些假钞是“爷爷的遗物”。民警表示,持假币超一定数额的将受刑事处罚。对此,众网友议论纷纷。
看过晚报报道,@喊我黄三金有疑问:这些假美钞上的富兰克林头像模糊,他之前就没发现?兑换前为啥不先找个地方验一验?@樱桃初心则说:我倒想知道,一个高中生了解我国相关法律对持有假币行为的规定吗?
且不说高中生了解与否,@等待云彩的石头说:幸亏在银行实习时看过,要不就真丢人了,但只是粗读一遍而已,具体条文知道得很少。@猫的嫁衣感慨:看来咱们也没资格指责人家高中生不懂法了!
不过,在@洛阳好备T看来,学生们法律意识淡薄已成普遍现象:近年来,学生犯罪案件频发,如果说中学生年龄小,不懂法的话,那么已经成年、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呢?@三尺龙泉说: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学校没教,还是学生不学呢?
对于以上问题,@听雨宣-苏绿说:课本上的很多内容要么脱离日常生活,要么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我们对所谓的“法律常识”了解得太少了。@珍珠上的奶茶补充道:大学尚且如此,就别提中学的法制教育了。升学压力大,学校、家长都不重视。
“话说回来,书本上也不是什么都没教,只是太枯燥了而已。”@花姑凉划船不靠桨指出:法制教育既要在内容上注重实用性,教学方式更应摆脱单纯说教,“老师讲得再透,学生背得再多,或许还不如一次模拟法庭的效果好”。@江西青年张敏表示赞同:法律知识本身就很枯燥,如何提高年轻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是关键。(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