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之前,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外国人,就需要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具单身证明。
如果对方的国家在中国没有使(领)馆,怎么办呢?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的蔡女士就遭遇这样的难事,她的未婚夫,来自未和中国建交的邻国不丹。
1 结婚证的事迟迟没有着落
蔡女士向记者诉苦:她现在住在北京,从事外贸工作。今年8月,她和未婚夫正式确立关系,他们的感情进展很快。
蔡女士曾在尼泊尔一家孤儿院做志愿者,未婚夫作为不丹的志愿者也来到尼泊尔,这次经历把两颗心拉到了一起。
今年8月,蔡女士第一次踏上不丹的土地,未婚夫陪着她走遍了这个小国的每一寸土地。蔡女士和他商量好,今年就回老家结婚,在中国开创自己的事业。
直到两个月前,他们来到湖北省民政厅登记的时候,才发现了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涉外婚姻的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外国的一方需要提供由本国驻华使(领)馆开具的单身证明。
不丹是一个与中国尚未建交的国家,在中国没有使(领)馆。尽管蔡女士的未婚夫在不丹的民政部门开具了单身证明,但因为没有通过使(领)馆,按规定中国民政部门无法受理他们的结婚登记。现在他们眼看在老家要摆婚宴了,结婚证的事却迟迟没有着落。
2 可由与两国都建交的第三国驻华
使(领)馆出具证明
记者为此联系到湖北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表示,蔡女士的这种情况在涉外婚姻中确实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先例。
根据我国法规,对未建交国家的涉外婚姻,可以采取双重认证的方式,即由与中国和不丹都建交的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出具证明。
蔡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也去过与中国和不丹都建交的印度的驻华大使馆,希望为未婚夫开具单身证明,但对方以不能为外国公民开具这项证明为由拒绝。
对此湖北省民政厅的工作人员表示,蔡女士可以再向与中国和不丹都建交的其他国家的驻华使(领)馆提出申请。如果寻找合适的国家比较困难,也可以向不丹本国的外交部门咨询,寻找愿意开具这项证明的第三国驻华使(领)馆。
3 你的TA来自这些国家
结婚不那么容易
根据中国外交部网站公布的数据,与中国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有:
美洲的巴拿马、巴拉圭、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伯利兹、多米尼加、海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大洋洲的所罗门群岛、瑙鲁、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帕劳、图瓦卢,非洲的布基纳法索、冈比亚、斯威士兰、圣多美、普林西比及亚洲的不丹。
如果你的恋人来自这些国家,在登记结婚时会和蔡女士一样,遇到双重认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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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这几样东西不可少
办理结婚登记的我国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相关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