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日发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最低首付25%的基础上可再下浮5个百分点。
个人住房贷款调整通知相关内容
个人住房贷款新政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分类指导,因地施策”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
●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
如何确定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比例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
●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