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官网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2007年12月,我市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自2011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届满复审以来,我市坚持“为民创卫、科学创卫、依法创卫、和谐创卫”的原则,持续建立健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大旧城改造及新区开发力度,持续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此外,栾川县城、宜阳县城、新安县石寺镇也通过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