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文化消费市场缺的不是需求,而是好的文化消费品。
穿越三国、精彩非遗、法式浪漫……今年春节假期,逛庙会、赏花灯是不少洛阳市民的过节选择。据统计,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我市关林“穿越三国”主题庙会、河洛文化新春庙会、薰衣草庄园法式洋庙会等3个规模较大的庙会共吸引游客近30万人。
作为一种古老的民俗活动,庙会能够以顽强的生命力穿越时空、延续至今,根子还是在于人们对于传统的认同。搞庙会,北京重点突出明清文化,成都主推三国文化,开封凸显大宋文化……根据这些文化内核打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了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庙会广受欢迎,凸显的是大众对文化消费的需求。
所谓文化消费,是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是衡量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积淀、社会文化氛围和国民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依照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可以快速增长;当接近或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则会出现井喷。我国人均GDP在2012年就超过600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将从商品性消费逐渐转移到精神和文化消费上来。
今年春节近30万人逛庙会,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市的文化消费市场缺的不是需求,而是好的文化消费品。平心而论,现在的文化消费品供给量很大,但真正能转化为有效需求的少之又少。说到底,缺的是创意,少的是想法。
近些年,“台北故宫博物院”推出的文创产品越来越广为人知。小小一卷“朕知道了”纸胶带,把康熙皇帝的真迹做出了趣味和商机。这两年,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创产品种类已有数千种。
文化消费需求,需要创新来发掘,要靠独具文化元素、特色和创意的产品来激活。这就要求文化消费市场的供给者,认真研判文化消费者的审美和需求,并将其与文化元素有效对接,打造具有趣味性、实用性和观赏性的特色文化消费品。唯有如此,才能激发消费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