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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8日 星期

我省开设12个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居住在当地的河南人
无须回乡即可补办、换领身份证,相关细则我市将于近期公布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马少龙

本报讯 身在异乡弄丢身份证,以往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舟车劳顿,耗时耗力。昨日,省公安厅公布便民新政策——目前,我省已在全国部分省份及城市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拥有我省户籍的居民在这些地方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

昨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居住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汕头、福州、厦门、新疆的河南人,需要进行身份证丢失补领或到期、损坏换领的,可凭有效居住证到当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详见图表)

目前,由于各地异地受理身份证业务的制发证周期、收费、核发流程不尽相同,市公安局正在等待省公安厅下发相关细则。近期,您或亲友若计划前往办理相关业务,可提前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我市也将于近期开设一个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并根据市内的外地人分布情况开通相应业务。届时,《洛阳晚报》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详情。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有两种情形的当事人仍须回户籍地申请办理: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按照公安部要求,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身份证;2017年7月,将在全国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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