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22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网店,应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台登记相关信息。(2月23日《新京报》)
古今中外,对于引车卖浆的贩夫走卒,市场管理就当怜其三分。
小本网店,营生不易。尤其是在经济转型、消费疲软的大背景之下,这些不起眼的小店面,可能承载着年轻人的“马云梦”,亦可能承载着再就业者的一日三餐……去年2月,《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阿里巴巴举办的培训班上获悉,淘宝集市店有600多万个卖家,真正赚钱的不足30万个,仅占5%;天猫商城店,6万多个卖家,不亏本的,不足10%。无独有偶的是,央视也曾做过一期节目《伤不起的淘宝村》,讲述了淘宝上小商家的艰难处境。数据当然是流动的,纵使管理者并无增加经营者负担的本意,但只要事实上增加了其营商成本,对于小卖家来说,这就有可能成为压垮其斗志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然,市场不仅讲“情”,还得讲“理”。一来,对自然人开网店进行规范,工商总局早就推出了允许可以不经过工商登记的特别规定。二来,工商登记仅仅是种效力有限的职能,并不能对假冒伪劣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从逻辑上说,事前增加网店审批手续,就能保证各个店主往百年老字号的路上狂奔?这想法太过天真了。再说,自古以来,自然人之间的小本交易,本就是自由而多元的状态,无须公权事无巨细去插手。
小微企业双创活力刚被激发出来,减税减负成为潮流、贴身服务成为主流,于此而言,“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当成为合情合理的制度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