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个人(团体),每年可享最高10万元的资助,这是《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的。近日,我市出台《洛阳市实施“玉洛汇”计划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办法》,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多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有不错的创业点子,但往往因缺乏资金而停止创业的脚步。“玉洛汇”计划就是利用资金杠杆,鼓励大学生大胆创新创业。“‘玉’就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大学生们利用这笔资金实现梦想,‘洛’代指洛阳,‘汇’是希望汇聚好的人才、点子。”该负责人说。
为了解除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后顾之忧,在本计划中,创业团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允许终止协议,结余资金将被收回。
资助条件
1 在校或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申请日期计算)创办的企业或领导的创业团队
2 须在包括大学科技园、创客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开展创业活动
3 开展的创业活动应在科技研发、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资金用途
1 “玉洛汇”计划对每个创业团队的资助总额上限为1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活动支出、办公经费和劳务费。科技企业孵化器将为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按照资金用途审核报销
2 办公经费包括房租和水、电、网络、通信等费用,原则上总额不超过1万元
劳务费只发放给团队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每个团队每月最多3000元
合作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求
孵化器须制定有“玉洛汇”计划实施细则
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适合大学生创业的场地
建立创业导师机制,创业导师不少于10人
定期组织项目路演等活动
设有不少于200万元的种子资金,已投资种子企业不少于2家
符合“玉洛汇”计划支持对象条件的创业企业或团队不少于10个等
资金申报程序
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投资专家、技术专家、企业家对其创业计划的可行性、预期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确定支持团队初步名单并每季度报市科技局一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创业团队支持名单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创业团队发放创业券,同时将“玉洛汇”计划资金拨付科技企业孵化器
资金领取
“玉洛汇”计划采取创业券的形式,大学生创业团队凭创业券和报销凭证到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销
劳务费按月领取,凭创业券和大学生创业者签字的劳务费申请单到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销